下元九運 丑山未向

一、羅經說明

丑山未向:坐山度數為22.5度至37.5度。
卦運卦氣:丑山可選擇,震為雷 8一、火雷噬嗑 3 六、澤雷隨 4七,但 澤雷隨 4七 已接近艮山,如許使用需用替卦,丑山未向兼艮坤,得出來的飛星盤與丑山未向不同,因此不建議使用,
以目前下元九運而言,一運為未來旺氣,震為雷 8一,立丑山時,可選此卦。
抽爻換象:震卦可取上爻、三爻,噬嗑卦可取初爻與二爻之間、五爻與上爻之間。。
龍山向水:坐方取震為雷 8一,向方取巽為風 2一,有二種方式可立來龍與水口。
第一種為一卦純青,來龍可為坤為地 1一(子山),水口可為乾為天 9一(午山),皆為一運卦。
第二種為合十局,與坐山卦運合十(如坐山震為雷 8一,可取九運卦,但來龍與水口必須都是九運卦)。
二、玄空飛星盤

此格局為雙星會向,利財不利人丁,雙星會向適合先見水(馬路)寬度最好寬於15米(約4線道),水後見山(大樓),同等高或高於自己居住的大樓,如樓層高於兩倍,那前方距離要更寬,否則會造成逼壓。
當做為住家用途,坤宮開門為佳,兌宮可擺設大型家具,宜靜不宜動,客廳可選在離宮或巽宮,主臥可選在震宮、坎宮,子女房可選在震宮、坎宮,廚房避免兌宮即可。
當做為門市店面的用途,坤宮為門口,收銀台選在離宮,兌宮的方位建議擺展示櫃,不宜當走道或樓梯,此處宜靜不移動,主管辦公室可選在震宮或巽宮,如是餐廳,廚房要避免選在兌宮。
當做為企業辦公室的用途,坤宮為門口,會計室可選在離宮或巽宮,總經理或董事長辦公室可選在震宮,業務單位可選在中宮或坎宮,員工作業區選在艮宮、坎宮,如果是有較大型的機器設備,就不宜擺在兌宮或乾宮。
坐山截煞在辰,此方向五百公尺內不宜有高塔、電塔、電線桿、大樹,獨棟大樓,如家中有屬龍的人更要注意。
八曜煞在寅山,此處不宜有高塔、電塔、電線桿、大樹,甚至獨棟大樓能避就避,如家中有屬虎的人更要注意。
城門訣, 下元九運丑山未向有兩個城門,丙山、庚山,以洛書元旦盤來看,坤為二,兌為七,二七同道火,符合合生成數,因此庚山為正城門,但不建議將大大門開至此,因為兌宮山星為五黃,運星為二,25交加,宜靜不移動,因此只要庚山位置有三叉水口或是十字路口,就可收到城門訣,利財運。
飛星盤分析:
坤99六:此為向首,如此處為一樓店面大門、透天厝門口,或是大廈結構房子的最大納氣口 ,利於財運,此處宜動不宜靜,外巒頭適合見平坦空地或是馬路,如果是往來車多人多的馬路更佳。
離72四:山星7赤為金,向星2黑為土,土生金,向星生山星, 雖然玄空秘旨【富近陶朱,斷是堅金遇土】,但因為2為遠旺之星,7為衰退之星,因此這方位使用要注意,秘本【二七合為火,乖殺氣,遇凶山凶水,乃鳥焚其巢】,又遇到運星為四,四綠為木,木生火,此方位不適合廚房,如當客廳或書房亦可,如此處有開窗,宜見水(平坦空地或馬路),不宜見山(大樓)。
巽27八:山星2黑為土,向星7赤為金,土生金,山星生向星,與離72二的解釋相同,但此處有開窗時,反而是宜見山(大樓),不宜見水(平坦空地或馬路)。
震18七:山星1白為水,向星8白為土,1和8皆為吉星,就算退運也不會發兇,因此做為主臥、房間、書房、工作室都還算適合,如此處有開窗,見山(大樓)可增加家人感情,有利健康,水(平坦空地或馬路)利財運,但需防桃花過旺。
艮63三:山星6白為金,向星3碧為木,金剋木,山星剋向星,玄空秘旨【雷風金伐,定被金傷】,運星為三,五行屬木,可做為非長時間的用途,如廚房、餐廳,此處有開窗時,宜見山(大樓),不宜見水(平坦空地或馬路)。
坎81五:山星8白為土,向星1白為水,雖然土剋水,8和1皆為吉星,就算退運也不會發兇,但運星為五黃,流年紫白飛星遇2或5時,諸事不順,因此不建議長時間在此處,但可以做為客房、書房、如需做為主臥房,需注意床位擺放位置,如擺設理氣物件,適合金形物件或金色、黃色、白色裝飾品,藉由土生金,金生水,調整理氣。
乾45一:山星4綠為木,向星五黃為土,木剋土,山星剋向星,飛星賦【碧綠風魔,他處廉貞莫見】,五黃不喜剋也不喜動,此處可作為靜態用途,如儲藏室,或是擺設櫃子,如此處有開窗,宜見水(平坦空地或馬路),不宜見山(大樓),如擺設理氣物件,適合火形物件或紅色、紫色裝飾品,藉由木生火,火生土,調整理氣。
兌54二:山星5黃為土,向星4綠為木,木剋土,向星剋山星,山星5黃為土,向星4綠為木, 木剋土,向星剋山星,與乾45一解釋雷同,但因為地運為二,飛星賦【二黑五黃兮,釀疾堪傷】,此處可作為靜態用途,如儲藏室,或是擺設櫃子,如此處有開窗,宜見水(平坦空地或馬路),不宜見山(大樓),如擺設理氣物件,適合火形物件或紅色、紫色裝飾品,藉由木生火,火生土,調整理氣。
中36九:山星3碧為木,向星6白為金,金剋木,向星剋山星, 玄空秘旨【足以金而蹣跚】,3和6都已退運,但還好運盤為當旺之星九,位於中宮,此處可設為走道、客廳擺櫥櫃或大型沙發的位置。





